经常有客户问到你们代理的旅游保险在市场为什么如此受欢迎? 你们的产品与其他公司的产品有什么不同? 我们独家代理的产品的确有别于其他公司的产品,所以我们的销售量雄霸整个华人市场。这个产品不仅体现在理赔方面:例如方便快捷、多种语言特别是中文服务24小时7天服务,更体现在几项特别独特的承保条款方面,这里介绍几项特别受人关注的条款如下。 几项需要特别关注条款如下: ☑ 产品的垫底费(deductible))可以帮助您节省保费。垫底费是发生理赔时首先需要自付的部分,超过垫底费以上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才开始赔付。但市面上有的公司垫底费是按照整个保单内每一次看病次数来计算的(per person per claim)。我们代理的保险产品的垫底费整个保单只是一次性的。如果你有多个理赔,按照看病次数计算垫底费的保险产品终会使你花费更多。所以请务必搞清楚一次性的垫底费(per policy )可以有效的帮助你节省保费。这一点也是我们独家代理产品是有别与其他公司的。 ☑ 选择购买保额10万的保单,因意外受伤的保障就自动升至到15 万(Extra Injury Coverage),这是不需要额外付保费的。
☑ 最重要的一点,在同一张保单内,曾经已经理赔过的疾病如果又一次复发了(如果又符合120天稳定慢性病的条款前提下)也可以得到保障。(Coverage for Recurring Stable Pre-Existing Medical Condition)是Berkley 公司产品最独特的条款之一。市面上几乎所有公司旅游保险其中一项承保条款就是允许保险公司有权“结束治疗”,如果客户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处于稳定状态。因有这一条限制性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有权终止你现有的保单,即使客户继续停留居住加拿大而不再能继续得到保障,或是同样疾病也不在受保范围的决定。而目前(7月26号新修改的保单条款)我们独家代理的产品允许受保人同样的疾病继续从新再一次受保如果复发,条件是复发的疾病还是需要满足理赔120 天稳定状态。这个承保条款对于购买了保单期限长(比如一年)的旅游保险的客户有更充分的保障。 |